(记者 张梅)日前,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根据《陕西省科技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省科技厅面向全社会征集科技创业导师。科技创业导师的征集和使用采取共建共享的方式,以实现创业智力资源的充分使用。
据了解,科技创业导师将致力于通过公益性服务,帮助创业企业和团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科技创业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等,对科技、产业、市场发展有预见能力;有创业经验并已经获得成功,或有辅导创业者成功的经历;拥有资金、团队、技术、市场等资源,对指导的项目和企业有领投、营销、技术等商业合作意向;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已毕业的、经营成功的创业团队成员;具有创业成功经验的海外归国人员、外籍专家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实践能力的学科带头人、研发人员,农业技术推广人才,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