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开展
本报讯(记者 张梅)7月12日,记者从省科协获悉,省科协联合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18-2022年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
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鼓励全省社会各方面参与、支持科普工作的积极性,挖掘和综合利用省内社会科普教育资源。根据《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科普教育基地主要是指依托教学、科研、生产和服务等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科普教育基地应充分发挥科普教育示范作用,利用自身优势创造条件,面向公众开放开展科普活动,保证开放时间和受众人数。省科协、省科技厅将对已命名的基地进行督导管理,适时组织实地抽查,提升全省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详细申报认定信息请登录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了解。
西安高层次人才创业和成果转化奖补开始申报
本报讯(记者 张梅)记者从西安市科技局获悉,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24日,西安高层次人才创业和成果转化奖补开始申报,详细奖补条件、标准、材料要求等,可登录西安科技网进行查询。
据了解,为了兑现“人才新政23条”若干奖补政策,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和成果转化奖补政策兑现的实施细则》,对A类、B类、C类人才在西安创办企业的,按企业实收资本的20%,且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在西安开展成果产业化活动的,按转化项目投入的10%,且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在西安创办企业或核心成果转化动态跟踪奖补,最高可达800万元。
为了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勇攀科技高峰,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获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政策兑现的实施细则》,对为西安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1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个人或团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给予20万元奖励。
为了营造科技成果转化良好环境,激发各类转移转化主体活力,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技术转移机构资助政策兑现的实施细则》,对各类技术转移机构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
陕西科技大学成立硅酸盐质文化遗产研究院
本报讯(通讯员 林梅)7月10日,陕西科技大学成立硅酸盐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并与上海大学等单位结成创新联盟,致力硅酸盐质文物的鉴识、保护、传承、创新与研究。
陕西科技大学硅酸盐专业有60年的办学历程,在硅酸盐质文化遗产研究方面有着良好的科研积淀。研究院将围绕硅酸盐质器物的身份鉴别、实物保护、技艺传承与创新等诸多方面开展研究,不断探索硅酸盐质文化遗产资源创新发展的有效模式。
与此同时,陕西科技大学硅酸盐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与上海大学等单位结成创新联盟。根据协议,该创新联盟将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文物保护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围绕国家文化遗产领域的重大需求和共性问题,充分发挥各单位的特色与优势,切实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创新、珍贵文物工艺及技术的挖掘与传承、真伪鉴别与断源断代研究、古为今用与创新光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