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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最高可获20万元电子代金券

来源: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7-02-03 00:00
本报讯(首席记者 杨斌鹄)1月18日,陕西省科技创新券工作启动大会在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举行。同时,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即日起有相关需求的陕西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可登录网址cxq.sstrc.gov.cn在线申领,将有机会领取最高价值2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科技创新券是由省科技厅发行,无偿向本省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发放,用于资助其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等单位或其他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或使用科技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电子代金券”,每家企业和团队所获得科技创新券上限额度为20万元。
科技创新券为网络认证的电子票据,有效期1年,逾期自动作废。首批创新券用户在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使用,每季度申请兑现。创新券可用于仪器共享,支持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设备;检验检测,支持科技创新创业过程中开展的分析测试项目(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不纳入创新券的支持范围);实验服务,支持企业购买实验外包服务,与省内实验室开展合作研发。
即日起,在省内注册并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入孵企业或团队,入驻在经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四主体一联合”校企新型研发机构;省科技厅支持地市建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均可申请创新券使用。
创新券使用流程为:用户注册申请科技创新券;在线搜索服务单位和服务项目;用户在线下单提交申请;服务机构响应服务,完成订单;用户上传发票合同等信息;审核通过获得补贴。创新券管理委员会根据创新券承接机构收取的创新券及相关服务证明材料,经审核后予以兑现。创新券不得转让、买卖,不得重复使用。 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登录科技创新券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在线申请(cxq.sstrc.gov.cn)。联系电话:81292878、81292879。(2017.1.20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