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嘉)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为大力推进我省高校众创空间有序健康发展,拟在省内高等院校内组织认定一批众创空间,授予“陕西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牌子。
据了解,主要支持建设创新基地、创业苗圃、创客空间、创业公寓和创业交流平台等新型创业创新组织。要求校企创新基地是由企业牵头成立,设立在高校院系的平台,并拥有固定的研发场地,高校科研人员不少于20个,每年开展的项目不少于10个,孵化的企业不少于5个;创业苗圃登记入驻的企业和团队在10个以上,每年开展的各类交流活动在10场以上;创客空间要求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拥有合法有效的加工和设计设备,会员数达到30人以上,每年开展的各类交流活动在10场以上;创业交流平台能有效促进创新创业者与资本、技术、人才、中介服务的对接,每年开展的交流活动不低于10场。符合条件的新型创业创新组织,可以在3月31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科技金融部。省科技厅将委托陕西创新创业联盟组织专家评估、实地考察,对于符合条件的授予“陕西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牌子的校园众创空间,并给予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2016年3月16日《三秦都市报》第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