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科发〔2018〕122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8年2月正式施行。《条例》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制环境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为更好地做好修订后《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8月10日(星期五)8:30报到,9:00开会
地点:渭南祥龙宾馆(渭南市朝阳路中段)4楼会议室
二、培训内容
《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行解读
三、参会人员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有关业务负责同志;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孵化平台负责人;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负责人;有关高校院所和市直部门分管领导或干部。
四、参会要求
1、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通知、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按时参会。
2、请各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8月9日上午12时前报市科技局。
联系方式:科技局成果科 程恺29336562933651(Fax)
附件:1.市直部门参会名单
2.参会报名回执
附件1:
渭南市直部门参会名单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教育局 渭南市农科所
市财政局 渭南市医科所
市人社局 渭南市环科所
市农业局 渭南师范学院
市林业局 陕西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市水务局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市食药委 渭南市技师学院
市卫计局
市环保局
市质监局
市畜牧局
市农机局
附件2:
参会报名回执
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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