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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abet888:做好2018年渭南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8-03-13 00:00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组工作要求,确保到期科技计划项目达到预期成效,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渭南市科技发展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决定对2012年至2016年期间立项并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2年至2016年期间,由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并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包括一般科研发展计划项目、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创新扶持资金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工作步骤

1.编制具体验收方案(3月16日前)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与市科技局对接,根据验收清单和验收要求,制定项目验收方案,以正式文件上报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2.项目验收申请书形式审查(4月4日前)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指导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验收书,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项目验收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方能进入验收环节。

3.开展验收工作(4月27日前)

项目验收采取会议验收和书面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般科研发展计划项目、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创新扶持资金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低于15万元)采用书面验收。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市科技局参与。项目验收专家委员会查阅项目验收申请书,按照合同书约定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打分,形成验收结论。

重大重点项目(财政专项资金高于15万元,含15万元)的项目采用会议验收。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验收,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具体组织项目验收会议。项目承担单位就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汇报,项目验收专家委员会查阅验收申请书,并进行现场质询。按照合同书约定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打分,形成验收结论。

市直部门和高校院所项目由市科技局进行验收,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组织项目验收会议。项目承担单位就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汇报,项目验收专家委员会查阅验收申请书,并进行现场质询。按照合同书约定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打分,形成验收结论。

4.汇总验收资料(5月11日前)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将项目验收申请书、专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专家打分表、专家签字表、验收结论、验收证书电子版(扫描件)等资料(一式一份)收集整理后,报市科技局。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照附件如实填写各项目实施绩效;每个项目提供3张实施效果照片,并附20字左右文字说明;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年度每年提供2个(市直归口管理部门提供1个)项目实施典型案例(内容1000字左右),以正式文件报市科技局。

5.发放验收证书(5月25日前)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市科技局制作发放项目验收证书复印件。

6.进行成果登记(6月15日前)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持项目验收证书复印件,统一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赴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登记处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登记完毕后,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将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和登记数据压缩包汇总后报市科技局,领取项目验收证书。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市科技局后续将不给予计划支持。

三、验收标准

1.验收结论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到位且使用合理的项目,验收为合格。

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为不合格。

(1)原则上完成合同任务不到70%的。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3)预期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无科学价值或实用价值的。

(4)验收专家组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

2.对个别项目如遇特殊情况确系经过努力无法完成项目任务的,可在项目执行期满前以正式文件向市科技局提出调整指标或延期验收申请,经市科技局同意后执行。

3.对于项目承担单位因为各种原因破产、倒闭或注销的,由归口管理部门提供正式说明文件,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四、几点要求

1.验收专家要求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与各组联系,确定项目验收专家委员会成员。专家委员会由5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含财务专家1名。专家委员会成员需按项目所在技术领域选择,应遵循回避制度,项目合作(单位)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参加验收。

2.验收工作要求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积极与市科技局沟通,做好项目验收方案的制定、验收会议的组织、验收资料的汇总报送,指导承担单位如实编制项目验收申请书,确保项目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3.验收纪律要求

在项目验收工作中,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项目验收具体工作人员、项目验收专家应高度重视项目验收纪律,不得违反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要求,不得接受项目承担单位宴请,不得干预验收工作,确保项目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合理性。

4.验收结果应用

项目验收工作将纳入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信用档案,对逾期1年以上未进行验收的项目,如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仍未提出结题验收申请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被记入“黑名单”,我局将不再受理该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取消推荐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表彰奖励资格等。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8313

项目验收申请书:(点击左方标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