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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2016年起推行科技报告制度

来源:宁远骄 发布时间:2015-11-23 00:00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成果完整保存、持续积累、开放共享和转化应用,根据部省要求,近日,市科技局出台《渭南市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将从2016年起对市级财政投入的科技计划项目推行科技报告制度,并按照分类管理、受控使用的原则逐步向社会开放共享。

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科技文献。本科技报告制度适用于市级财政投资、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的各类市级计划、专项和基金。具体分工是由市科技局负责科技报告的总体部署、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负责科技报告的接收、保存、管理和共享服务,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单位进行报告撰写、审查、呈交。科技报告按进度分为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验收(结题)报告,由项目单位在签订项目合同书时明确科技报告的类型、节点和数量,报告须有科研活动的细节及基础数据,作为项目考核必备条件。

本制度规定,市科技局将根据情况,对科技报告撰写和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把科技报告的共享使用情况将作为项目单位申报成果奖励和后续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