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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

来源: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1-07-28 00:00
7月24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在北京召开。

2020年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以来,全国政法机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为引领,推动政法领域改革集成效应、辐射效应、联动效应不断强化,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成效显著: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政法机构职能体系更加优化,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更加精准,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更加有力,诉讼制度改革效能更加明显,政法公共服务更加惠民,政法智能化应用更加广泛,政法队伍管理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与党和人民要求相比,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还存在不少差距。政法战线要牢记“九个必须”根本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响应伟大号召,接续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正确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伟大实践中,高度重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一系列具有全局性、根本性、规律性的重大问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使之成为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要从政法机关政治属性、人民群众需求、政法领域改革等方面,深刻认识到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增强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要科学界定执法司法责任,着力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明晰、层次分明的责任链。要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第一政治责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到执法司法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政法工作始终置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领导下。要把党的政策作为执法司法活动的重要指导,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到首位。要遵循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快构建涉及政治、办案、监管、指导各方面,贯通侦查、检察、审判、执行各环节,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民事执行、公益诉讼各领域的执法司法责任链。要健全完善执法办案权责清单制度,准确界定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人员职责权限,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压实领导监管责任、集体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最大限度避免腐败案、防止冤错案、减少瑕疵案。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体制优势,强化上级政法机关制定执法司法规则、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指导执法司法活动职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执法司法责任制。

要严格落实执法司法责任,督促推动广大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尽责。要紧紧围绕“督责”“考责”“追责”三个关键环节,强化履责尽责,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广大政法干警恪尽职守、担当作为。要紧紧抓住群众满意这个标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法律监督这个利器,将督察督办作为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的重要抓手,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要转变考评理念、完善考评标准、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权力观、责任观、政绩观。要完善惩戒制度、规范责任认定、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相统一,将办案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位。要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责任与保障相匹配、问责与免责相结合,全面加强执法司法责任保障,为政法干警担当尽责提供有力支撑。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不移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