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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来源: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8-01-19 00:00
(记者 姚琼 通讯员 王鹏)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经渭南市委、市政府同意,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渭南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20年底前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据了解,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红线范围内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极敏感区域和各类禁止开发区域。
  《方案》提出,我市于1月10日前完成《渭南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编制工作并上报省上,经国务院审批,由省政府发布实施;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基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关键。
  《方案》规定,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是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工作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生态保护红线工作负总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指导协调、日常巡护和执法监督。我市将建立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得好、能落地、守得住,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