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科发[2016]42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一青里路段各包联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dafabet888: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根据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渭南市2016年创建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渭创建办发〔2016〕13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一青里路段创建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目标,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在全社会营造“渭南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市巩固提升国卫成果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做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网站宣传工作。在《渭南科技信息网》设置“创建全国文明城,建设美丽新渭南”标题,设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卫成果、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我局创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加大对《争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巩固国卫成果、创建文明城市》、《家风家教》、《我们的节日》、《健康教育》、《文明旅游》、《渭南好人》、《诚信渭南人》、《志愿者服务在行动》、《节俭养德》的宣传。在科技信息网首页刊播公益广告,主要围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雷锋精神、诚信建设、道德楷模、传承孝道、文明旅游、生态文明、关爱未成年人等选题刊播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二)加大包联路段宣传工作。组织局系统干部、志愿者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进店、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彩页和张贴宣传画,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每两月组织一次志愿者服务活动,每周组织一次巡查,清理整顿墙体商业和破旧广告,坚决制止乱贴乱设广告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运用沿街空白和醒目位置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充分利用沿街门店所有LED电子屏,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语宣传。(责任单位:局创建办、一青里路段各包联单位。)
(三)加强单位内部宣传教育。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家属院设置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栏,定期更换更新内容(每季度1期);广泛开展《市民文明公约》、《市民行为‘十不’规范》和“一唱四管”等行为规范教育;依托宣传栏,每季度开展一次“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大张旗鼓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运用月例会时间,每月开展一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文明礼仪和健康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四)加强节日传承教育。深化节日主题,突出传统文化内涵,丰富现代节日氛围,广泛开展面向群众、富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 在局系统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文明祭祀、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丰富多彩的节日主题活动,推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每逢节假日在一青里包联路段开展以节假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突出节日主题及传统文化内涵的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春节红红火火过大年、清明节文明祭祀等节日活动,以提升市民素质为重点,弘扬社会新风,丰富广大市民节日生活。(责任单位:局创建办,局属各单位)
(五)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组织机制,大力宣传志愿精神。市科技局志愿者服务队继续深入国贸社区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的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志愿者继续加强在包扶村的一对一帮扶工作;志愿者积极参加“三下乡”科技宣传活动,开展科普宣传,送科技知识到田间地头。(责任单位: 局办公室、农业科)
(六)开展科技宣传活动。开展科技“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资料,向市民、学生宣传科普知识,揭露伪科学和封建迷信。(责任单位:局创建办、局属各单位)
(七)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普及。组织参加《渭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电视大赛》活动;积极参加以《渭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手册》为主要内容的答题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局创建办)。
(八)全面抓好公职人员教育。全面抓好公职人员文明素质、为民服务和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参加“我的价值观,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责任部门:局创建办)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局创建办全面做好我局创建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我局创建宣传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2、夯实责任积,积极行动。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明确宣传任务、宣传重点,努力在宣传形式上、效果扎实上下功夫,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我局创建宣传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30日